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各相关单位、省中医药系统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各单位申报的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别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21号)和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苏中医药继教委〔20221号)文件批复,现将审定通过的国家级项目60项(其中备案项目9项),省级项目247项,予以转发。

请各单位、省中医药系统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的项目负责人按照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实际,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认真做好项目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内容的相关培训,上报反映项目举办质量的相关材料,并对参加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的学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授予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

本年度所有项目必须于20221231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执行的项目不予授予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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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21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苏中医药继教委〔20221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3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年度及备案项目(江苏)

42022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5、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6、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

7、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8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线上培训申请表

92022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实施方法

10、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材料报送的补充说明

 

以上附件已在江苏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jxjy.jstcm.com)“通知公告”栏以及江苏中医药信息网(http://www.jstcm.com)“继教科普”栏发布。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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